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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杠杆率高企使得经济蕴藏巨大的风险,对于单个企业,杠杆率越高其个体财务风险越大,那么对于整体经济来说,众多企业的风险叠加就会质变为系统风险,演变为经济危机之源。虽然资金利率从短期上来看更多是受资金供需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利率反映的是风险溢价,是由融资企业的风险决定的,企业杠杆率越高,其财务风险越大,再融资的融资利率就越高。对于经济整体,杠杆程度越高,资金利率必然走高,因此央行的货币政策只能通过调节资金供需来影响短期利率走势,长期利率走势还是由整体经济的杠杆程度决定,目前中国经济形势下,利率走高将是长期趋势,除非完成去杠杆化。

“去杠杆化”是中国经济现下最热门的词汇,也被概括为“克强经济学”的三大支柱之一。央行是降杠杆的积极践行者和责任部门,主要思路是收紧货币政策,然而该政策是否能凑效呢?判断是否能真正凑效,关键是要看政策是否对症下药。目前中国经济高杠杆的最根本原因我认为是股权投融资市场不发达,经济发展严重依赖债权融资。经济发展需要资本,不外乎两种:股权和债权,股权投融资渠道不畅,企业融资需求只能寻求债权市场解决,四万亿计划带来的信贷宽松政策只是加速了中国经济高杠杆化的进程,而并非是高杠杆化的原因。即使没有这四万亿的计划,只要股权市场不发展,企业只能靠增加债务融资获得发展,杠杆还是会逐渐升高。因此,我认为央行通过收紧货币政策去杠杆并不能凑效,企业只要发展,就对融资存在刚性需求,而股权融资无门,使得利率再高的债务融资都必须接受,中国经济的杠杆还是会往上升,货币政策的松紧只是影响杠杆率升高的快慢。一味通过收紧信贷去杠杆,只能导致企业融资难,发展环境恶化,只能通过爆发经济危机的形式去杠杆。

如何才能有效的去杠杆化呢?发展股权市场、鼓励股权投资才是去杠杆化的治本之道,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增加股权资本,从根本上降低资产负债率。作为融资者的企业对股权融资有较高的积极性,在资产负债率高企、财务结构恶化的情况下,债务融资变得更难、边际成本更高,企业有较强的动力通过股权融资以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为新一轮的债务融资提供空间。因此国内股权市场不发达的根本原因在于投资者对股权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为什么对股权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呢?根源就在于股权投资退出渠道不畅,换而言之就是中国IPO太难、还时不时地暂停。投资是为了获利,股权投资者特别是财务投资者进行股权投资就是为了日后通过IPO获利退出,中国式IPO严重挫伤了股权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因此,IPO才是中国经济去杠杆化之关键,IPO顺畅了、上市套现退出顺畅了才能极大的刺激投资者对股权投资的经济性,才能使企业便利的获得股权融资,才能使中国经济增厚股权资本,从而去杠杆化。中央应该将去杠杆化的重任落在股权市场建设上,而股权市场建设的关键就是IPO,只要IPO常态化,市场主体在利益驱动下就会积极投身于股权投资,再配以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股权市场就自然形成了。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自由选择股权或债权融资,使资产负债率在合理区间内上下来回波动,通过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交替发展可以使整体经济不断的在杠杆化到去杠杆化中进行轮回,实现可持续增长,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

关于股权融资市场,最近黄奇帆有一番论调,我不敢苟同。黄奇帆认为,应该先搞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再推多渠道股权融资,然后开始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我想说这是黄奇帆的一厢情愿,如果不能上市,投资者哪来的积极性去做股权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多渠道股权融资没有投资者怎么发展?市场是逐利的,只要上市通道畅通,股权投资就会踊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多渠道股权融资就自然而然的形成了。所以,我认为出牌顺序搞错的恰恰是黄奇帆。我注意到黄奇帆的这番言论是基于对股市的考虑。先且不论IPO导致股市下跌是否有依据,即使IPO会导致股东下跌,证监会也不是“股市会”,应该从股市的涨跌中超脱出来,股市的涨跌应该交由市场决定、交由股市的买卖双方决定,不能因此而阻断IPO。救市不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而是溺爱;保护投资者不是让股市上涨使投资者稳赚不赔,而是保护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让投资者基于该信息自主决策投资,风险自担。

当前,众多人视IPO为洪水猛兽,打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名号仇视老股东上市套现退出。老股东投资创办公司,培育多年,上市套现退出是他们应得的投资收益;只有让老股东能顺利的实现上市退出,才能激发他们投资创办实业的积极性,整体经济才能得到发展。老股东上市套现退出与保护中小投资者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投资者应该是基于企业自身价值去投资的,而老股东退出并不必然影响企业价值,只要做好信息披露,给予其他投资者明确退出预期,投资者如果认为老股东退出是不利事件,那就不要去投资。对于那些不是基于企业价值去投资的中小投资者,根本不值得保护。仇视老股东上市套现退出的完全属于眼红,属于仇富心态,见不得老股东获利,却不见老股东冒着巨大的风险投资创业,这种心态完全扼杀创业激情。只要是基于真实信息披露的老股东上市套现退出完全无可厚非,监管层应该监管的是对虚假信息披露进行严厉惩罚,而不是对老股东上市套现退出加以限制,如奥赛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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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强

黄永强

2篇文章 9年前更新

银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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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2篇